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举办优化社会保险费缴费模式及业务规范高级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中税协秘函〔2025〕36号

时间:2025-08-14 10:08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字体: 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全国事务所:

根据2025年度税务师培训计划,中税协将于9月1日-9月7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扬州)培训基地举办优化社会保险费缴费模式及业务规范高级项目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企业是否能够合规缴纳社会保险费,既涉及职工个人的社保权益保障,也涉及国家社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为帮助税务师事务所提升涉社保缴费相关业务能力,本期培训班将从宏观层面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到微观层面社会保险费具体政策实施进行全方位解读,同时结合企业职工薪酬制度、企业缴费人法律权益保障、劳动法规遵从、社保费涉税风险处理等课程,帮助学员深刻认识合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参训学员的相关技能和水平。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 时间:2025年9月1日-7日,1日报到,7日返程

(二)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中税协扬州培训基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515号)。

三、主要课程与师资

1、社会保险费制度现状与改革热点

授课老师:卢艺 副教授

2、社会保险费政策解读与实务运作

授课老师:韩晓琴 教授

3、社保费申请与欠费合规管理

授课老师:王明世 外聘讲师(扬州市税务局)

4、社会保险费涉税风险处理及应对

授课老师:谢家珍 讲师

5、社会保险费企业缴费人的基本法律权益

授课老师:钱蓓蓓 讲师

6、企业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

授课老师:于芳芳 教授

7、特殊参保群体社会保险政策解读

授课老师:李云燕 讲师

8、劳动法规与政策解析

授课老师:外请人社部专家

9、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授课老师:邵凌云 副教授

10、企业合规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答疑

四、收费说明

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个人会员免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报名时间

执业会员应于8月28日17:00前,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服务大厅”-“面授培训班报名”,或直接登录网址(wz.cctaaedu.cn)“教育培训”报名。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六、联系方式

学院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515号,学员可自行报到。同时,学院提供南京、镇江和扬州等三市机场、火车站的班车接送站服务。如需接站,请最迟于8月28日17:00前登录学院门户网(http://www.tax-edu.net)首页,登录“热门招生—招生信息—学员接站入口”填写接站信息(如未填写接站信息,则不安排接站)。

(一)报名咨询:

1、中税协联系人:黄老师(010)83755841。

2、扬州基地联系人:刘老师13665236373。

3、扬州基地接站联系人:舒老师(0514)87806600。

(二)报到接站:

已登记接站信息的学员,报到当日可在各接站地点,与接站人员联系,各接站点联系手机(仅限报到当日开通)为:

1、南京禄口机场(接站点:机场T2航站楼一楼4号门内)。

2、南京南站(接站点:南京南火车站北出口右转100米麦当劳门口)。

3、镇江南站、扬州泰州机场、扬州火车站、扬州东站、镇江火车站:联系下表中电话。

(三)接站班车:接站点 联系电话(仅限报到当日)与班车时间:

南京禄口机场:19962605600(10:30、13:30、15:30、16:30、18:30、20:30、22:00)

南京南站:19962605606(11:00、12:30、15:30、18:30、21:30)

镇江南站:19962605609(11:00、12:30、14:30、16:30、18:30、21:30)

扬州泰州机场:19962605616(10:00、12:30、16:30、19:00、21:30)

扬州火车站:19962605618(8:30、15:00、17:00、19:00)

扬州东站:19962605608(8:30、15:00、17:00、19:00)

七、其他

(一)已报名成功的学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于8月25日17:00前,向地方税协培训部说明情况。

(二)参训学员应自觉遵守基地管理规定及纪律,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假。严禁携带孩子、家属进校园。

(三)扬州培训基地统一安排食宿,提供标间双住,食宿费由扬州培训基地在报到当日统一收取并开票(共计6天)。

(四)扬州本地学员可凭本地身份证允许外住,其他学员不允许外住。培训期间每位学员仅仅允许外出三次。

(五)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学员可以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8月7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