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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高阶赋能研修班的通知

中税协秘函〔2025〕38号

时间:2025-08-20 16:19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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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全国事务所:

根据2025年度培训计划,中税协定于2025年9月9日-14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高阶赋能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本期研修班将系统解读新公司法涉税条款及宏观经济形势,以强化学员对政策法规的精准把握能力,并通过税收合规设计、争议解决案例研讨及数智化工具应用实训,全面提升学员在复杂场景下的实务操作与战略决策能力。

二、时间地点

时间:9月9日报到,9月10日—13日全天上课,9月14日返程。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守信教学楼2205教室

(北京市顺义天竺开发区丽苑街9号)

三、参加人员

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税务师。

四、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1. 着力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授课老师:财政部税政司专家

2.《增值税法》框架解析与核心条款解读

授课老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旭红教授

3.公司治理与公司运作

授课老师: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会计学家、审计学家,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秦荣生教授

4.新型监管模式下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税务稽查风险与应对

授课老师: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原副院长辛连珠教授

5.跨境电商涉税服务业务

授课老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专家

6.税务师事务所合规管理体系构建

授课老师:信永中和集团税务板块副总经理冯朔

7.新时代领导法则与艺术

授课老师:中国人民大学李爱华教授

四、收费标准

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税务师免培训费。

五、报名时间

执业会员应于9月4日17:00前,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服务大厅”-“面授培训班报名”,或直接登录网址(wz.cctaaedu.cn)“教育培训”报名。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六、联系方式

1.中税协联系人:黄老师(010)83755841

2.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孙老师(010)64505241

刘老师(010)64505262

七、其他要求

(一)已报名成功的学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于报名截止时间(9月4日17:00)前,向地方税协培训部说明情况。

(二)培训期间学员应自觉遵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规定及纪律,无特殊情况不请假,不携带孩子、家属进校园。

(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统一安排食宿,导航学院西南门入院,至注册中心办理报道手续。食宿费在报到当天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收取并开票(共计5天,费用详情请咨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四)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学员可以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五)本期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各位学员自行前往,交通方式详见附件。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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