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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跨境税务规划与国际税收治理体系动态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中税协秘函〔2026〕6号

时间:2026-04-21 15:07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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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税协定于5月11日—5月16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跨境税务规划与国际税收治理体系动态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5月11日报到,5月12日—5月15日全天上课,5月16日返程。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天竺开发区丽苑街9号)。

二、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税务师。

三、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BEPS2.0框架下国际税收规则演进路径—曹静韬;

(二)“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创新与实践—李旭红;

(三)中国企业跨境税收合规管理及风险防范体系构建—朱青;

(四)新业态税收治理的国际比较与选择—李万甫;

(五)数智化背景下的税收征管实践—奚卫华;

(六)国际税收争议典型案例评析及对我国税收治理的启示—吴小强;

(七)OECD 国际税收协定下常设机构判定实务与跨境税务合规—姜跃生;

(八)“走出去”企业国际化税务管理—董付堂。

四、收费标准

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个人会员免培训费。

五、报名方式

直接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培训班报名(http://px.cctaaedu.cn/jypx/work/portal/jypx/login.jsp)。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六、联系方式

(一)中税协联系人:(010)83755853 孙老师

(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010)—64505241孙老师

七、其他要求

(一)请参训人员自觉参加培训。报名成功的学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地方税协培训部说明情况。

(二)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5月7日 16:00(人满即止)。

(三)在培训期间请自觉遵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规定及纪律,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假。

(四)培训期间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统一安排食宿,导航学院西南门入院,到注册中心办理报到手续。食宿费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报到当天统一收取(共计5天),费用详情请咨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五)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学员可以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六)学员公寓为单人单间,谢绝携带家属、小孩等与培训无关人员参训。

(七)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各位学员自行前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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