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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与税会差异实务研修班的通知

中税协秘函〔2026〕8号

时间:2026-06-08 14:49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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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定于6月29日至7月4日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企业会计准则最新变化与税会差异实务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6月29日报到,6月30日—7月3日全天上课,7月4日返程。

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二、参训人员

在税务师事务所(会员单位)执业的税务师。

三、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企业会计准则热点难点讲解(含14、21号准则)

授课教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陈朝琳教授

(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热点难点(含22、23、24、37号准则)

授课教师:厦门大学 陈守德副教授

(三)企业并购与重组相关准则解读和实务操作

授课教师: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王桦副教授

(四)新财务报表列报准则讲解

授课教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陈朝琳教授

(五)数据资源入表热点问题解读与应用实务

授课教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李诗教授

(六)新《会计法》变化与会计行业发展思考

授课教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唐国平教授

(七)新准则下税会差异重点难点问题与协调解析

授课教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陈爱华教授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免费,交通、食宿自理。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应于6月25日17:00前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服务大厅”-“面授培训班报名”,或直接登录网址(wz.cctaaedu.cn)“教育培训”报名。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六、联系方式

(一)中税协联系人:(010)83755841 黄老师

(二)学院联系人:(0592)2578111,13459264925 魏老师

七、其他要求

(一)已报名成功的学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须于6月25日17:00前向地方税协培训部请假。爽约将影响下次培训的报名资格。

(二)参训学员应自觉遵守学院的管理规定和纪律。培训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不得无故旷课。严禁学员携带孩子及家属进入学院。

(三)学员公寓为单人单间,学院统一安排食宿,不得自行安排。食宿费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报到当天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共计5天)。

(四)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学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五)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各位学员自行前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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