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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频涉税争议问题处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中税协秘函〔2026〕23号

时间:2026-08-06 08:44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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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税协定于8月31日至9月6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扬州)举办高频涉税争议问题处理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8月31日-9月6日,8月31日报到,9月6日返程。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中税协扬州培训基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515号)。

二、培训对象

税务师事务所(会员单位)执业税务师

三、主要课程与师资

(一)涉税争议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

授课老师:李文波 税务干部学院讲师

(二)税费争议行政调解的理论和实务

授课老师:宋龙飞 税务干部学院讲师

(三)税务行政应诉策略和案例分析

授课老师:李登喜 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四)民事案件审理思路在涉税争议解决中的运用

授课老师:曹福来 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五)增值税高频涉税争议问题及其政策适用

授课老师:石玮 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

(六)新监管模式下企业合规管理

授课老师:外聘知名专家

(七)企业所得税高频涉税争议问题及其政策适用

授课老师:陈玉琢 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八)个人所得税高频涉税争议问题及其政策适用

授课老师:梁富山 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

(九)跨境行为高频涉税争议问题及其政策适用

授课老师:宋兴义 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十)跨学科研讨:AI、税务与政策协同 项目组

四、收费说明

培训费免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报名时间

执业会员请于8月26日17:00前,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服务大厅—面授培训班报名”栏目,或直接登录网址(wz.cctaaedu.cn)“教育培训”栏目完成报名。报名后需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即视为报名成功。

六、联系方式

学院为学员提供南京、镇江、扬州三市机场及火车站的班车接送站服务,学员也可自行前往学院报到。需要接站的学员,请最迟于8月27日17:00前登录学院门户网(http://www.tax-edu.net)首页,通过“热门招生—招生信息—学员接站入口”填写接站信息;未填写接站信息的,将不予安排接站。

(一)报名、接站、报到咨询

1、报名咨询:中税协黄老师(010)83755841。

2、报到咨询:扬州基地刘老师13665236373。

3、接站咨询:扬州基地接站舒老师(0514)87806600。

(二)报到接站

已登记接站信息的学员,报到当日可在各接站地点与接站人员联系,各接站点联系手机(仅限报到当日开通)为:

1、南京禄口机场(接站点:机场T2航站楼一楼4号门内)。

2、南京南站(接站点:南京南火车站北出口右转100米麦当劳门口)。

3、镇江南站、扬州泰州机场、扬州火车站、扬州东站、镇江火车站。

接站点

联系电话

(仅限报到当日)

班车时间

南京禄口机场

19962605600

10:30、13:30、15:30、16:30、18:30、20:30、22:00

南京南站

19962605606

11:00、12:30、15:30、18:30、21:30

镇江南站

19962605609

11:00、12:30、14:30、16:30、18:30、21:30

扬州泰州机场

19962605616

10:00、12:30、16:30、19:00、21:30

扬州火车站

19962605618

8:30、15:00、17:00、19:00

扬州东站

19962605608

8:30、15:00、17:00、19:00

七、其他

(一)已报名成功的学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需在报名截止时间(8月26日17:00)前,向地方税协培训部请假说明情况。无故爽约将影响下次培训报名资格。

(二)参训学员应自觉遵守学院的管理规定和培训纪律,培训期间如需请假应按规定办理,不得无故旷课。严禁学员携带子女及家属进入学院。

(三)学院统一安排食宿,提供标准双人间住宿,食宿费用共计6天,由学院在报到当日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

(四)扬州本地学员可凭身份证自行在外住宿,其余学员不得在校外食宿。培训期间,每位学员可凭学员卡在清晨规定时段免费进入瘦西湖公园,其他时间仅允许三次请假外出。

(五)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学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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