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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税务师事务所涉税咨询与高端业务拓展研修班的通知

中税协秘函〔2026〕24号

时间:2026-08-06 08:48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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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定于8月31日—9月5日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税务师事务所涉税咨询与高端业务拓展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8月31日—9月5日,8月31日报到, 9月5日返程。

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二、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会员单位)执业税务师。

三、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解析与应对

授课老师:陈斌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战

授课老师:蔡少优 福建税校教授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问题

授课老师:陈爱华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四)企业并购重组的财税问题

授课老师:陈爱华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五)高企涉税规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授课老师:曹越 湖南大学会计系教授

(六)涉税争议应对与化解

授课老师:赵宇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原四级调研员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免费,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报名方式

执业会员请于8月27日17:00前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进入“服务大厅”-“面授培训班报名”栏目;也可直接登录网址(wz.cctaaedu.cn),进入“教育培训”栏目报名。完成报名后需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报名确认短信即视为报名成功。

六、联系方式

(一)中税协:黄老师(010)83755841

(二)会计学院:魏老师(0592)2578111、13459264925

七、其他要求

(一)已报名成功的学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训,须于8月26日17:00前向地方税协培训部请假。无故爽约将影响下次培训报名资格。

(二)参训学员应自觉遵守学院的管理规定与纪律。培训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不得无故旷课。严禁学员携带子女和家属进入学院。

(三)学员公寓为单人单间,食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学员不得自行安排。食宿费共计5天,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在报到当天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

(四)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学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五)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各位学员自行前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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