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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税收宣传月宣传的通知

桂税协发[2015]013号

时间:2015-04-13 09:11 来源: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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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各同心服务团志愿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充分发挥注税行业服务市场经济、服务税收事业、服务纳税人的社会中介作用,促进注税行业快速健康发展,配合当地税务机关做好新形势下的税收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5年税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总函〔2015〕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5年全区税务师事务所税收宣传月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方向,明确宣传重点

我区注税行业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新常态、新税风”的主题,结合注税行业宣传重点,精心筹划和扎实开展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深化税收管理改革、全面优化纳税服务,优化宣传品牌,提升宣传实效,为树立我区注税行业好形象、推进广西税收事业发展、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创新形式,精心组织 

 今年4月是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全区税务师事务所要全面发挥税收宣传月的品牌效应,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要载体,联合广西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认真借鉴历年税收宣传月期间注税行业宣传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根据纳税人对注税行业的实际需求,努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区分不同社会阶层,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形象直观的形式,增强宣传的吸引力,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理念,因地制宜,注重宣传效果。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同时围绕今年税收宣传月“新常态、新税风”的主题,创新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注税行业规范发展和在优化涉税中介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宣传加深公众对税收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使广大纳税人了解和关注注税行业,提高注税行业的认知度和公信力。广西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各志愿单位可以广西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名义或各分团名义开展活动,借此机会将“同心服务团”公益活动品牌打出去。

(二)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中税协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开展第五届“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活动,同时正值 “我与注税行业”有奖征文活动期间,各事务所要认真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在组织税收宣传活动的同时,广泛宣传“知识竞赛”和“我与注税行业”有奖征文活动,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让服务的纳税人、让身边人更加关心税收,关注注册税务师行业。

(三)各税务师事务所可配合当地税务机关的税收宣传活动,用自身专业优势,为纳税人解惑答疑,树立注册税务师“税务专家”的形象,更好地发挥注册税务师在纳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四)各事务所应拓展税收宣传阵地,组织本所人员积极向《注册税务师杂志》《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广西日报》等媒体投稿,并力争在国家级媒体平台刊发宣传稿件,提升宣传层次。同时,要积极拓展网络宣传渠道,利用微博、微信、QQ群、视频等新载体开展宣传工作。

 (五)将行业宣传活动与注册税务师的日常服务工作有机相结合,树立“优质服务就是最好的宣传方式”的理念,要把宣传活动贯穿于注册税务师执业的全过程。用优质高效服务不断提升行业社会认知度,用优质高效服务赢得市场和客户,用优质高效服务更好的服务于税收、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广大纳税人。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一) 各事务所要认真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和反馈工作,积极向协会反馈宣传活动中的精品项目和特色,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协会将在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上开设“第2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专栏,对税收宣传月活动进行报道。

(二)广西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团旗和各市分团团旗由专人保管,如活动需要,可联系协会工作人员。

 联系人:何  娇  韦静云

 联系电话:0771-571734,电子邮箱:gxsxxcb@163.com。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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