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志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A)

时间:2021-01-05 16:14 来源:广西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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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志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4年经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全国性税务代理工作的中介机构,2016年获A级事务所资格。

广西志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风格,以高质、高效、合法、合理、安全、合作、共赢为服务宗旨,坚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操经验,诚而有信的经营风格,规范的工作流程、严谨的审核制度,完善的服务质量跟踪体系,优质的职业道德,是广西志合优质服务的保障。

第一节、涉税服务方面的优势和特长

优质的服务有赖于优秀的人才,广西志合拥有一批从事税收管理及财务工作20多年的资深专家,执业团队具有丰富的财税、管理、投融资及法律实务经验,以优质高效的专业水平,锐意创新的进取精神,求真、务实、客户至上的工作作风,独创的企业纳税管理理念、技巧和方法,具备为上市企业、集团企业、大型工矿企业、房地产企业、商业连锁企业、电信、旅游等服务行业提供税务服务和涉税鉴证的能力,与税务部门保持广泛而良好的工作关系,搭建企业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的坚实桥梁,以专业的运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涉税风险。

第二节、税务代理策略

根据《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业务基本准则》、《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的要求,我公司的代理工作主要采用现代风险导向的工作策略,通过了解委托人的业务和经营情况,约定事项的会计、税收资料情况及主要特点,实施税务风险评估程序,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实施代理的具体程序。

第三节、税务代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1、《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

2、《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业务基本准则》;

3、《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

4、国家及地方税务机关频布的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节、 税务代理服务项目

一、税务咨询、顾问服务

(一)服务方式

我公司将采取网络、电话、信函、晤谈等多种方式解答税务问题,税务顾问将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做出相应解答;根据企业需要随时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企业经营及财务核算情况。

根据企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模拟税务稽查,提交纳税审核报告或税务顾问建议书,最大限度地消除税收风险,改良企业纳税管理制度。                                            

(二)财税法规咨询服务

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业务发展的需要,给予专业性的指导。包括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纳税申报操作环节、会计处理及具体方法的咨询,及时提供国家或地方税务机关颁布的最新税收政策文件;指导企业更快更好地掌握运用最新税收政策,提升纳税遵从质量,消除“冤枉税、过头税、重复税”现象,及早发现涉税风险、降低涉税风险,引导企业有意识从事纳税筹划活动;对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加强企业纳税管理与其他管理活动的整合。

(三)办税实务方面的咨询

解读税收征管规程、办税实务操作的环节、报送资料和程序、办理的手续及技术处理等具体办税事项,使委托代理单位办理涉税事宜时能够准确、顺利、快捷。

(四)涉税会计处理的咨询

为委托代理单位提供各种会计法规、准则等相关信息,对企业日常的涉税会计事项进行指导,资产负债表日后涉税事项的会计账务的调整等,在符合财务、会计处理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做到会计科目的运用能够准确无误。

(五)财税培训服务

根据客户经营活动的需要,结合日常顾问中常见问题,每年为其有关人员举办一至二次财税收知识讲座(视频或现场培训)。

(六)税收自查事项指导

在接到税务机关自查通知进行税收事项自查时,指导企业如何安全快捷地完成自查工作,及如何应对自查中发现的税收风险。

(七)协调税企关系服务

凭借丰富的税法知识和实践经验,在企业和税务机关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利用与税务机关良好的工作关系和广泛的社会资源,在尽力维系征纳双方关系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贵公司的税收合法权益。

二、税收筹划

本服务项目单独立项,量身定做,针对性强

(一)筹划方式

在兼顾合法性原则前提下,纳税筹划领域提供具有个性的税收筹划产品,丰富的筹划实践,确保筹划方案的实用、适用。利用自身专业特长,研究分析企业主要经营决策的税收影响,为企业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合法节税制订计划,灵活采用不予征税方法、减免税方法、税率差异方法、分割方法、扣除方法、抵免方法、延期纳税方法、退税方法等税收筹划方法,实现降低税负率、依法确定纳税时间、争取企业利益最大化。服务内容:

1、提出税收筹划节点,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分析研究可行性;

2、与税务机关进行有效的沟通进一步落实合法性和可行性;

3、出具税收筹划方案;

4、各方案优劣对比分析;

5、选定最优方案;

6、跟踪了解筹划方案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补充或改进,以保证方案的安全顺利实施;

三、涉税鉴证服务

不分地域提供以下鉴证服务项目:

1、代理资格认定、申请减免税;

2、企业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清算等纳税审查;

3、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

4、财产损失鉴证;

5、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6、代理企业延期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7、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总机构管理费审批等税前扣除事项的审核鉴证及申请报批手续。

涉税鉴证的同时可以提供高附加值的涉税咨询和涉税建议服务。

四、解决税务争议服务

    在企业与有关部门发生税收争议时,凭借丰富的税法知识和实践经验,在企业和税务机关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本所谙熟协调涉税事项的方法和尺度,以专业的技巧,利用与税务机关良好的工作关系和广泛的社会资源,通过调解、谈判、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遵循“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在尽力维系征纳双方关系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贵公司的税收合法权益。

我们坚信高品质的专业能力以及广泛的社会资源在协调涉税事项时的重要作用。

五、沟通和协调

与税务机关的充分沟通与协调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企业依法纳税,合法节税,实现涉税零风险的重要前提,与企业的有效沟通则是税务代理业务能否满足企业需要的关键,利用多种渠道保障沟通协调的通畅,与企业及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将贯穿于整个税务代理工作过程。

六、对税务代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

(一)、工作要求

1、按照代理协议约定的代理范围和权限,指派专人及时、准确的为客户提供代理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根据代理事项的需要,在征得客户同意后查阅有关账簿、凭证和合同等有关资料,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3、根据代理工作安排进行现场工作,不得向他人透露税务代理有关资料;不得擅自发表本人职责之外的有关代理工作的看法和意见;服从税务代理负责人的管理和安排。

4、在受聘从事税务代理期间和解聘后,都不得泄漏因从事客户代理业务而得知的客户商业、技术的秘密。

(二)、纪律要求

税务代理人员不得作出有损我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任何事项,不得向代理企业提出工作之外的任何要求,遵守企业的有关规定。

七、日常服务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业务基本准则》、《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等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税务代理业务。

(二)、严格按照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代理业务:

1、对客户提出的财税问题、纳税申报操作环节、会计处理及具体方法咨询,应及时给予答复,对不能当时给予答复的应在提出问题事后三天内给予答复,便于客户及时处理账务;

2、及时提供与企业经营业务有关的最新税收政策;

3、根据业务需要及时间安排,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免费培训;

4、指派资深税务师作为客户的专职税务顾问,对客户业务上涉及税务方面进行指导,对账务处理进行检查、指导。

(三)、所委派的税务师及代理人员对其获知的客户商业秘密、财务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非经客户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四)、承诺对客户的业务资料独立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等应妥善保管,未经客户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地址(Add):南宁市金湖路61号佳得鑫水晶城B座6楼606号                      

    电话(Tel): 0771-5660606  

    传真(Fax): 0771-5660606      邮编 (Post ):5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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