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新闻 > 注税要闻 > 正文

[热门推荐]我区相关企业可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治区国税局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

时间:2012-05-08 12:54 来源:广西日报
【字体: 大中小】

 

广西日报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明确从2011年至2020年,对包括广西在内的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治区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税系统将在5月31日前为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办妥有关减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手续。
据悉,在上一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全区国税系统共为1683户(次)企业办理审批减按15%优惠税率缴纳所得税,累计减免税额66.7亿元。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