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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税协《关于2016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与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桂税协发〔2016〕17 号

时间:2016-05-03 17:43 来源: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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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2016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与培训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6]015号)转发给你们,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2015级高端人才第二阶段培训安排。已参加2015年第一阶段高端人才培训的,请于2016年7月7日—13日在扬州基地参加第二阶段高端人才集中培训(培训方案详见附件1)。已入选2015级高端人才的注册税务师请做好计划,合理安排时间,保证按时参加集中培训。

二、2016年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与培训工作。请各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所符合2016年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条件的人员填表报名。

1、参加2016年度高端人才选拔对象的申报表提交纸质或电子版均可,税务师事务所填写推荐意见和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申报表请注明高端人才培养培训班课程意向(具体培训内容详见附件)。

2、请于2016年5月15日前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6年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申报表》提交报送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教育培训部,报送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1号,电子扫描件报送邮箱:gxsxpxb@163.com。

3、联系人:韦静云 0771-5717634 5717673(传真)。

附件:关于2016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与培训工作的通知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日

 

附件:关于2016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与培训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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