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帮助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了解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业务流程和相关制度,熟悉工程预决算基本内容的审核,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业务中涉及营业税计算、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所得税政策,提高对房地产业开展税务代理的技能和水平。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举办2012年第一期和第二期“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专门业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及授课教师
1. 房地产开发的相关制度及业务流程——曹福来;
2. 工程预决算的审核——申玲;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土增税税收政策解析——高金平;
4.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解析——辛连珠。
二、 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2年6月24日—29日(6月24日报到,25日-28日全天上课,29日返程)。
第二期:2012年6月30日—7月5日(6月30日报到,7月1日-4日全天上课,5日返程)。
三、 培训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四、 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
五、 收费标准
食宿费:1500元/人/期(300元/人/天×5天);
培训费:950元/期(含教师授课费、讲义和教材费用、教室使用费用等)。
六、 联系人
1.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培训部 吴博 (010)68413988转8505 (010)68414202(传真) 电子邮件:
zsxpxb@163.com
2. 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舒佳佳、马丽 (0514)87806600、87806967 (0514)87806671(传真) 电子邮件:
yzsyxgc@126.com
七、 具体要求
1. 根据中税协领导指示,2012年所有培训班报名参训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必须完成网上个人信息采集方可报名,凡未完成者暂不应予以报名,请各地方协会在统计参训人员名单时严格把关,认真核对后上报中税协培训部。在个人会员信息采集系统中未完成信息采集的报名者,参训培训,费用自付。
2. 请各地方协会按照培训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2)所列人数要求,积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认真填写报名统计表(见附件3、4),并要求报名参训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不得缺席。请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统计表务必于6月15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培训部,凡逾期未上报的地区视为自动放弃。另外,本次培训班以地方税协向中税协提交报名为准,向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报名的视为无效。
3. 第一期6月24日和第二期6月30日报到当天有工作人员在南京机场、南京火车站及火车南站、扬州火车站、镇江火车站及火车南站接站。请各地方协会将参加两期培训班人员的航班、车次信息汇总后于6月20日前告知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联系人。逾期不报的视为不需接站,自行前往。如有提前报到的请按所给地址自行前往。往返机票(车票)请自理。
报到当天开通的接站电话:
(1)南京机场接站人:13952796377
(2)南京火车站接站人:13952796379
(3)南京火车南站接站人:15152726952
(4)扬州火车站接站人:13952755617
(5)镇江火车站及南站:15152726796
4.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人信息安全盘,于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5. 非执业会员需交纳培训费。培训班结束后,中税协将统一发放《学时证明》。
6. 为加强培训班管理,参加培训人员在5人以上(含5人)的地区,请指定一位参训人员做联络人,并在名单中标注。
7. 参加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
附件1:2012年第一期“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专门业务”培训班名额表.doc
附件2:2012年第二期“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专门业务”培训班名额表.doc
附件3:2012年第一期“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专门业务”培训班报名统计表.doc
附件4:2012年第二期“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专门业务”培训班报名统计表.doc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