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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转让定价综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13]074号

时间:2013-10-18 08:57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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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帮助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了解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理念及特别纳税调整规定、掌握运用转让定价进行税收筹划与转让定价风险管理的方法,中税协定于11月11日在西部培训基地举办“转让定价综合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及授课教师
1. 转让定价总体情况介绍——夏光宇;
2. 同期资料管理——曾立新;
3. 预约定价安排的管理——曾立新;
4. 成本分摊协议的管理——曾立新;
5. 转让定价风险管理—全球供应链税收视野——饶戈军。
二、         培训时间
11月11日报到,11月12日-15日全天上课,11月16日返程。
三、         培训地点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培训中心二校区(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麓山大道二段(麓山国际社区旁)。
四、         参加人员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
五、         收费标准
食宿费:1400元/人/期;
培训费:950元/期(含教师授课费、讲义和教材费用、教室使
用费用等)。
六、         联系人
1.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培训部
吴博、赵芳芳 (010)68413988转8505、8506
(010)68414202(传真)
电子邮件:zsxpxb@163.com
2.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培训中心
古恒   (028)87352138转890
(028)87352202转880(传真)
电子邮件:taxtraining@163.com
七、         报名方式
1. 本期培训班通过会员管理信息系统——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is.cctaa.cn/odps/。
2. 执业与非执业注册税务师使用注册税务师安全盘(U key)登陆该系统进行报名。其他从业人员由所属税务师事务所通过事务所安全盘(U key)进行报名。
3. 税务师事务所须对本所的培训班报名表审核后提交地方税协,地方税协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系统首页的《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操作说明》。
    如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中税协信息部。咨询电话:(010)68451149;咨询QQ:786496627。
    八、具体要求
1. 2013年所有培训班报名参训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均须完成网上个人信息采集方可报名,未完成者暂不予以报名。
2. 请各地方税协按照培训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所列人数要求,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报名参训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不得缺席,不得随意换人。
本期培训班报名工作将于10月31日截止,届时系统将关闭本培训班的报名功能,凡逾期未报名的地区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加本次培训班学习,以各地方税协通过系统确认的报名表为准,凡向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培训中心报名的视为无效。
3. 11月11日报到当天有工作人员在成都双流机场、成都火车东站和火车北站接站。请各地方税协提醒参加本期培训班人员将航班、车次信息于11月8日24时前在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内填好。逾期不报的视为无需接站,自行前往。如有提前报到的请按所给地址自行前往。往返机票(车票)请自理。
报到前,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将通过手机短信将接站人信息告知参训学员。
4.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注册税务师安全盘(其他从业人员无安全盘),于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5. 凡已缴纳2012年度会费的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非执业会员需交纳培训费。
6. 培训班结束,中税协培训部根据实际参训名单在中税协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学时确认,5个工作日后,参加本期培训的执业与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可使用注册税务师安全盘(U key)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7.为了方便参训学员,报到时可刷卡交费。
8. 参加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
 
附件:“转让定价综合业务”培训班名额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3年10月15日

 

“转让定价综合业务”培训班名额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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