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培训教育 > 培训信息 > 正文

【转发】关于举办2017级高端人才“走出去”企业税务代理研修班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17〕43号

时间:2017-07-27 10:06 来源:
【字体: 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税协定于8月28日—9月7日在扬州培训基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举办2017级高端人才“走出去”企业税务代理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8月28日报到,8月29日- 9月6日全天上课,7日返程。

中税协扬州培训基地(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

二、参加人员

(一)2017级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往届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需要补学时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一带一路”的经济战略研究—王鲁宁;

(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战略研究—徐为人;

(三)海外架构搭建、资金筹集及监管问题—高金平;

(四)跨境服务贸易的税务处理(技术、特许权及EPC合同)—辛连珠、张辉;

(五)“走出去”企业投资模式成功案例评鉴—辛连珠、石玮;

(六)税收协定介绍及案例分析—徐晓峰;

(七)主要国家税收政策分享—嵇峰;

(八)非居民税收管理(含《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韩凌宇;

(九)BEPS行动计划介绍—宋兴义;

(十)学员论坛:

培训期间举办学员论坛,讨论主题:

1.“走出去”企业有哪些收入(所得)类型及相关纳税义务;

2.跨境电商O2O(Online To Offline)税收问题;

3.“走出去”企业的税务咨询需求;

4.“走出去”企业的税收重难点;

5.境外税额直接抵免、间接抵免的区分;

6.个人收入来源地的判定原则;

7.个人境外所得的申报及抵免。

论坛主持与点评专家:辛连珠、高金平等

四、 收费标准

(一)参训学员免培训费;

(二)交通与食宿费自理,食宿费标准为3500元/人/期。

注:1. 培训期间基地统一食宿,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安排。

 

2.中途离校不予退还食宿费。

五、报名方式

(一)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协会服务”- “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 “教育培训”报名;或直接登录网址www.ecctaa.com“教育培训”。

(二)因故不能参加培训,须提前向地方税协请假备案,随下一期培训,否则按自动放弃高端人才培养处理,不得再参加其他高端人才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一)报名联系:

培训班辅导员黄宏斌(18611381201);班主任关迎军、乔娇娇,电话(010)68413988转8405、8410,传真(010)68457390,电子邮件jypxb@cctaa.cn。

 

(二)8月28日报到当天接站联系(报到当日开通):

1.南京禄口机场:13952796377;

2.南京火车站:13952796379;

3.南京火车南站(高铁):15152726952;

4.镇江火车站:15152726796;

5.镇江火车南站:13616296627;

6.扬州泰州机场:13665212365;

7.扬州火车站:13952755617。

(三)技术咨询:

报名操作问题咨询(中税协信息部),电话(010)68451149,QQ:786496627。

七、其它要求

(一)本期培训班不接受非高端人才培养对象报名。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三)学员应结合培训专题提前做好预习,熟悉相关政策法规,以便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培训期间组织专家开展专题答疑活动,有问题的学员,完成报名后,请尽早提交问题。邮箱:yzsyxgc@126.com。

(四)培训班人员须将航班、车次于8月25日前在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内填好。逾期不报或提前报到者请自行前往。

(五)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附件:2017级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录取名单.xlsx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7年7月20日         



2017级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录取名单.xlsx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