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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税务争议代理业务高级研修班(深圳)”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17〕59号

时间:2017-10-27 09: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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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税协定于11月25日—29日举办税务争议代理业务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在经济新常态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我国正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税收征管和稽查趋于严格、规范,税务争议案件的数量出现大幅增长,类型趋于多元化、复杂化。为帮助税务师事务所转型升级,拓展新业务市场,提升税务争议业务代理服务能力,中税协依托华税税务师事务所(5A级)的业务优势和人才优势,开展税务争议代理业务实操培训。

华税税务师事务所是一家5A级税务师事务所,同时是中税协试点设立的“税务争议专项业务培训”示范点,该所以税务争议代理业务为核心和特色,具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和大量的成功案例。通过本次培训,有利于开阔学员视野,补充和更新业务知识,为拓展业务和提高执业水平提供帮助。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11月25日报到,26日-28日全天上课,29日返程。

培训地点:深圳·万悦格兰云天大酒店五层格兰宴会厅

报到地点:深圳·万悦格兰云天大酒店一层大堂

三、参训人员

(一)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

(二)律师等其他人员

四、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税务师行业发展动态与业务创新---李林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

(二)最新税法变化及纳税人权益保护——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专家;

(三)疑难股权转让税案解析与税收争议救济制度改革——施正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四)某大型煤炭集团企业特大虚开刑事案件解决实务——刘天永(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华税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五)税务稽查最新形势及稽查风险防范——王家本(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家税务总局常年法律顾问);

(六)房地产企业股东个税典型疑难案件解析——王强(华税律师事务所资深税务律师);

(七)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企业股权疑难案件解析——华税律师事务所资深税务律师。

五、报名方式

(一)税务师报名

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协会服务”-- “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 “教育培训”报名;或直接登录网址www.ecctaa.com“教育培训”。

报名后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二)律师等其他人员报名

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发送至华税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邮箱:lijian@hsg.net。

报名后按照要求缴纳培训费,收到确认短信(或微信),视为报名成功。

六、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

1、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免收培训费。

2、律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等其他人员的收费标准:2800元/人。

(二)食宿安排

1、通过中税协报名系统报名的深圳市以外的学员统一食宿:

住宿酒店:深圳·万悦格兰云天大酒店

酒店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90号

住宿标准:480元/天

就餐标准:100元/天(仅午餐)

酒店前台咨询电话:0755-27881888转预订部(预订部上班时间:工作日08:00-20:00、周末09:00-17:30)

以上食宿费用由学员自理。

2、其他人员可以选择统一食宿,也可选择自行安排食宿。选择统一食宿的,标准同上,需在《报名回执表》上注明。

(三)交通费自理。

七、缴费方式

律师、非执业税务师等其他人员提交《报名回执表》后需立即添加华税李剑微信号:xiaogu1603, 经验证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缴费至华税李剑微信,视为报名成功;只提交《报名回执表》但未缴费视为报名未成功。

八、联系方式

中税协教育培训部:乔娇娇(13401182078)

电话(010)68413988转8410,传真(010)68457390

华税税务师事务所:李 剑(18601356040)

九、其它要求

(一)参加培训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二)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18:00,补报名须致电中税协教育培训部或华税税务师事务所;

(三)本次培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

(四)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中税协会员可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7年10月24日

 

 

附件下载: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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