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定于7月24日—27日在南宁举办土地增值税清算与税务稽查业务暨广西税务师行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7月24日下午报到,7月25日-27日上课,27日下午返程;
报到地点:邕州饭店一楼大堂(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18号);
上课地点:邕州饭店5楼多功能厅。
三、参训人员
(一)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业务骨干以及参与实际工作的业务助理等。根据事务所行业贡献度,本期培训班适当增加免费培训名额(包含食宿费、培训费),其中3A所每所6人、2A所每所4人、A所每所3人、不是等级事务所的每所1人,超出给定名额的学员,免培训费,食宿费自理。
(二)税务师事务所的客户(免培训费,食宿费用自理)。
四、培训内容与授课教师
(一)税务稽查视角下的:应纳税额确定与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盛国华(原广西国税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员,现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半天);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背景及重要政策解读——冯传授(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财产行为处副处长,“办法”起草小组负责人,半天);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条款及疑难问题解读——贾惠(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财产行为处主任科员,“办法”起草小组成员,半天);
(四)土地增值税报表填报务实及相关问题规范——何品凤(河池市税务局劳务财产税科副科长,“办法”起草小组成员,半天);
(五)统一战线基本理论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许立坤(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教研部主任、教授,半天)。
五、收费标准
教师授课费用、讲义费用、场地使用费用等由协会经费支付。非免费学员食宿费用自理,邕州饭店收费标准为标间230元/天(含早餐),午休房100元(3个小时内),餐费60元/每餐(自助餐)。
六、报名方式
各事务所参训学员须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发送至广西税协培训部邮箱:gxsxpxb@163.com。
如事务所客户有意向参加的,需通过事务所填写报名报名回执表报名。
七、交费时间与方法
报到时自费学员交纳食宿费请到酒店前台办理。
八、联系方式
苏传宇:0771-5717673 13878849771
韦静云:0771-5717634 18697939521
九、其它要求
(一)请各位学员根据各自学习需求报名,按时报到,领取培训相关材料。
(二)本期培训班采用自愿报名原则,请各税务师事务所组织本所学员进行报名,并于7月18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广西税协教育培训部邮箱:gxsxpxb@163.com,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三)为严格培训纪律,确保培训效果,从本期培训班开始,实行考勤制度,培训结束后对无故缺席者将进行通报。
(三)培训班相关事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附件:1.酒店位置图
2.报名回执表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8年7月9日
附件下载:1.酒店位置图
2.报名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