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观念加强监管努力开创我区注税工作新局面
——自治区国税局杨辉副局长在广西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1年12月29日
同志们:
2011即将过去,我们将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12,值此新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广西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向一直关心、支持注税行业的各位领导、各界朋友致以诚挚的谢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家庭康泰,万事如意!
下面,我就税务机关如何把握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大局,如何加强行业监管,如何依法支持行业发展等方面提出几点意见。
一、解放思想,正确定位,充分认识行业发展对税收工作的意义
关于对行业发展的认识问题,以前会议也曾经讲过,但基于目前全区行业监管队伍有所调整,有必要再强调一下,对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支持和推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一)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税收事业发展的产物,是具有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双重职能的税务中介组织,是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规范税收秩序,推动我国税收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总局领导多次指出:“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有利于促进税收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重要作用,要在提高对行业地位和职能的认识基础上,充分信任和利用注册税务师这支专业队伍,发挥行业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是提高税收质量和效率的迫切要求。大力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有助于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十二五”时期,税务机关将承担着更加繁重的工作任务。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应运而生,承担起税务机关以往税务咨询、涉税培训等一些事务性服务,分解了税务机关无力承担的繁杂事务,使税务部门能够把主要精力放在组织收入、加强征管、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上来,是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有效补充。各级税务机关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同时,特别要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的作用,对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等事项予以审核鉴证,严格把关,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受理纳税申报或审批事项的准确率和工作效率。
(三)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是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社会中介组织,一方面要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另一方面也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注册税务师处于中介地位,一方面能够较为客观地向纳税人解释税收政策规定,另一方面也能够向税务机关反映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与诉求,协调征纳双方争议,为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提供磋商平台和沟通渠道。依法诚信执业的注册税务师可以说是税收法规政策的宣传员,是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信息员,是税收征纳关系的协调员,是维护税收秩序监督员。因此,客观上对征纳双方起到了监督制约作用,成为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一支重要力量。
总的来说,注税行业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为税收征管服务,为纳税人服务。这就是对行业发展的准确把握和定位。
二、认清形势,认真落实,紧跟行业发展步伐
总局领导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加强注税行业管理,充分发挥注税行业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肖捷局长指出,“注税行业要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注税工作要多考虑如何使这个行业做大做强,使事务所做精做优,充分发挥注税行业的协税护税作用”。为了支持和促进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在税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颁布了一系列文件。例如,总局14号令《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等。近日,总局还发布了2011年第67号公告《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公告栏有关问题的公告》,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作了要求。各省、市也在积极研究适合本地实际的政策文件。据中税协200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目前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11个城市出台了共121个支持注税行业发展的文件。我区去年3月份也出台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桂国税发[2010]47号)。但是该文过于宏观,具体操作性不强,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完善。
从行业经营收入上看,2010年度注税行业经营收入总额80.75亿元,与2009年度注税行业经营收入总额67.21相比,收入总额增加13.54亿元,增幅20.15%。其中,涉税鉴证业务收入39.23亿元,占收入总额比重为48.58%,比上年32.38亿元增加6.85亿元,增幅为21.17%。全国各省平均收入2.25亿元。广西去年实现经营收入6700万元,与全国平均数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注税行业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总局和各省税务机关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各级领导对注税行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局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和支持注税行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与纳税人和税务中介机构建立一种合作、互信的关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化运作,建立服务型税收体系,改变以往传统的执法理念和做法,达到税务机关、税务中介、纳税人三方共赢目的。同时,加紧步伐,充分利用好这支队伍服务于税收管理的专业优势,进一步优化我区纳税服务,营造和谐税收环境,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
三、营造环境,规范管理,大力支持注税行业快速发展
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在中税协成立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发展注税行业,有利于促进税收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注税行业的重要作用,绝不能把它看作是可有可无,更不能采取敷衍消极的态度”。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制定的一系列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落实《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桂国税发[2010]47号),不断创新支持内容,营造良好的环境,从拓展业务范围、拓展业务空间、加强行业宣传、提供税收政策和业务辅导等各个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为注税行业提供施展才能的广阔空间。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帮助税务师事务所拓展市场,为其开展涉税鉴证业务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税务中介机构参与纳税人汇算清缴等涉税鉴证工作,充分发挥注税行业在税收工作中的涉税鉴证作用。一方面,要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引导纳税人增强税收风险意识,加深对涉税鉴证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自愿接受税务师事务所代办涉税鉴证等涉税业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注税行业和执业税务师的业务指导。税务机关召开税收政策发布会等相关会议和举办业务培训时,邀请注册税务师参加,使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新政策,了解税收征管新变化,提高涉税鉴证准确性。同时,在集中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中,主动邀请税务师事务所参加,为宣传注税行业提供阵地与平台。
四、创新举措,加强监管,健全我区省、市、县三级管理体系
在2007年全国注税管理工作会议上,总局就提出了监管工作 “两个转移”的要求:即监管的重点向执业质量转移;监管的重心向基层转移。监管的重点向执业质量转移,就是要逐步实现既重视执业资质,更重视执业质量和行为规范的监管目标;监管重心向基层转移,就是要明确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不同级次的监管职责,形成完善的行业监管体系,并将重心转移到基层税务机关。桂国税发〔2010〕47号文已经明确了我区三级监管体系的基本模式,由于各种原因,该项监督管理工作未能很好落实,我区注税行业的三级监管体系并未真正建立起来,市、县两级的监管环节缺位。为此,我们要切实按照“两个转移”的要求,切实加强监管工作。
广西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是全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区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在目前自治区以下未设立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的情况下,各市、县级税务机关要在纳税服务部门(未设立纳税服务部门的,在税收征管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本地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工作,业务上接受广西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指导。
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我区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扩大会议,共同为注税行业建言献策,目的是为了研究解决注税行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促进行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希望国、地税两局密切配合,共同承担起注税行业的监管职责;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各处室专业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使基层税务工作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自觉融入经济发展大局、自觉融入税收发展大局,抓住发展机遇,把握发展方向,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区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