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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西税协简报第1期(总第一期)

时间:2010-07-07 11:16 来源: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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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总第1期                              2010年7月7日
 
———编者按:在2010年5月13日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上,易智炜会长代表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作了《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把行业做大做强》的讲话。现将讲话稿印发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把行业做大做强
----在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上的讲话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 易智炜
(2010年5月)
税务中介组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税收事业发展的产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和纳税服务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大力培育和发展中介组织,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具有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已经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我区税务行业的现状
目前我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队伍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适应行业发展、涵盖一定业务面、较为适宜的税务师涉税服务格局。截止到2009年年底,全区共有税务师事务所82家,从业人员1403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558人。全区经营收入5795.24万元,2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共9家。其中,600万元以上的2家,200-600万元的7家。我区税务师事务所运营比较正常、管理比较规范、客户比较稳定。这几年我区注税行业的经营收入在5仟万——6仟万元之间,这些数据说明,我区注税行业的发展建设停留在全国的中下水平。近几年来,我区税务代理业务正由单一到综合,向税收筹划、税务顾问等高层次发展,更注重向科技含量和智力含量较高的业务层次创新市场、创新品牌,向深层次拓展业务,比如说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税务司法鉴定等。由于我区的事务所脱钩改革比较彻底,所以事务所独立经营、独立执业、开拓业务、自谋发展的自觉性比较高,创新能力比较强,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我区广大税务师中介机构经过积极探索,在自律管理、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开拓市场、优化服务、规模效应、改革创新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当前,我区经济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而言则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如果我们不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把行业做大做强,就会错失行业的发展良机。对此,我们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事务所的发展方向,继续推动行业做大做强。
二、进一步加强与区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
注税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税务机关的大力支持,区税协要协调好注册税务师及执业人员与税务机关、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索出一条税务部门、企业和税务师事务所三方都满意的发展之路,努力营造公平、优良、和谐的发展环境。税协要经常向区国税局、地税局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努力取得两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3月份下发的《关于依法支持我区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得到了区国税局和区地税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区国税局总经济师杨辉同志亲自召开协会和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工作会议,要求尽快出台有关支持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并多次督促我会、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与国、地税局有关业务处室沟通,致力于拓展我区注税行业发展的业务空间。《意见》的出台,将有力地支持我区注册税务师行业拓展业务空间,积极维护注税行业的市场秩序,确保我区注税行业健康、快速、规范发展。
三、税务师事务所要守法诚信经营,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十一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引导行业树立自我发展意识,鼓励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推动税务师事务所加盟制度的建立,鼓励开展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争取“十一五”期间逐步形成一批实力较强,具有一定品牌的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
我国税务师事务所的现实情况是规模太小,实力太弱。据中税协四届二次理事会会议材料介绍,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3545家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69886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25226人,全年行业收入49.9亿元,千万元以上的事务所66家。从自身发展上看,确实有相当大的进步,可喜可贺。但如果对比来看,差距还是相当的大。通过计算可以看出,我国平均每个税务师事务所只有从业人员19.7人,从业的执业注册税务师7.1人。不得不承认,我国的税务师事务所规模太小。而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比税务师事务所规模大得多。截至2008年底,中国共有7284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85855人,全行业完成收入310.4亿元。我国税务师事务所得数量还不到会计师事务所的一半,行业收入还不到会计师事务所的六分之一。如果与普华永道、安永、德勒、毕马威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在中国的总收入103.89亿元相比,还不到他们的一半,而且这还不是“四大”的全部收入。我们以这样的规模,这样的实力,怎么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获胜呢?所以,必须要千方百计推动税务师事务所的发展,将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
税务师事务所要想做大做强,首先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要依法执业。税务师事务所和广大执业人员要以税收法规为依据,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独立开展涉税业务,依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要诚信执业。税务师事务所要通过加强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诚实守信意识,通过完善诚信执业制度和诚信监督机制,树立注税行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三要强化品牌意识。鼓励税务师事务所之间实行强强联合,紧密合作,在规范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完善,建立大而强、中而优、小而精的涉税服务体系;四要加强内部治理结构建设。税务师事务所要牢固树立自我发展的意识,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创新机制,努力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组织形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的决策力、执行力、竞争力和良好品牌形象的税务师事务所。
采用新设重组的方式可以使事务所规模快速扩张。任何企业的发展都会受到自身和地区的限制,如:自有资金、业务水平、客户资源和经验等,这些限制增加了事务所自身发展和地区扩张的难度。但是,如果事务所采用新设重组的方式,既可以快速扩张规模,又能很容易地进入一个新的地区或领域。这样可以冲破自身条件的限制,以低成本和低风险迅速进入一个新的地区或领域,实现企业的快速扩张,从而有利于事务所做大做强。
四、加强行业自律建设
为了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执业环境,规范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提升行业形象与社会公信力,必须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做好行业自律工作。近几年来,我区注税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在发挥中介机构的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功能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社会认知度不断提高。但同时也滋生了一些恶性竞争的不良行为,相互压价、商业贿赂等日趋严重,不仅违反了注册税务师的职业操守,也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自律是一种自我约束,其约束力在于,某一方成员如不履行应尽的义务而使其他有关成员的利益受到侵害,受害方会通过对等的原则,终止对其履行相应的业务。所以,在行业中如果一个成员不按行规办事,行业成员就会群起而攻之,这个成员自然也就无法在行业中生存。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遵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正当竞争,保证注税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严格注税行业准入制度,加强涉税服务市场监管
注册税务师行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对于不具备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资质、未纳入行业监管的单位和其他中介机构一律不得承办涉税鉴证业务。对违反规定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做法税务机关不予受理,要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要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原则、制度、规定及业务的范围和内容向社会公告;并定期将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以及执业注册税务师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布,由纳税人自愿选择。税务机关不得强制代理、制定代理,更不得以任何名目从中介机构获取利益。
六、税务师事务所要加强市场营销,加强员工队伍建设
税务师事务所要想做大做强,必须要随时保持竞争意识和找准自身定位,要在与重点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基础上,不断了解客户诉求,深挖客户潜在服务项目,并适当调整服务计划,做到为单一客户提供多项服务。税务师事务所是一个依靠专业知识人才发展的高智商行业,离开专业知识人才,税务师事务所将一事无成,所以,事务所必须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各方面素质,抓好专业技能的提高,鼓励员工参加各方面的专业学习和执业考试。事务所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除了具有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更重要的是要具有良好服务意识的团队,不能“等、要、靠”,要学会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要选择业务能量强、沟通协调能力好的客户经理,组建和管理好一个服务团队,共同作好重点客户的服务工作。要加深与客户的感情联络,增进彼此友谊,相互沟通、理解和支持,扩大事务所的宣传面。
七、认真做好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
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是中税协统一部署的、全国性的、专项性的工作,其主要意义是:通过等级认定,促进税务师事务所严格自律管理、自觉依法诚信执业、强化内部建设、提高职业素养、优化服务质量;同时,通过等级认定,创立行业的知名品牌,树立行业发展标兵,发挥行业中的品牌作用。开展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对税务师事务所的发展将具有重大的意义。根据中税协的有关要求,去年底,我们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并书面上报了中税协。协会秘书处也组织制定了《广西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以上两个文件的有关内容,我们都已经以通知的形式下发至各事务所。希望各事务所严格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认真地做好等级认定的有关工作,促进行业的规范化、自律化发展。
 
 
 主送:各税务师事务所。
分送: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领导。
抄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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