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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 2016年第7号

时间:2016-05-23 15: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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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7月15日。

二、全科考试合格人员申请领取证书时,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提交申请并完善个人信息资料。申请成功后,打印《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领取证书。

三、证书发放工作由地方税协具体负责。考试合格人员于6月6日起可通过地方税协公布的查询方式(详见附件),关注各地领证的通知。

四、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及表中所列有关资料,至现场进行实地审核。

五、如有问题可向中税协电话咨询:010-68410487、68451149(工作日9:00—18:00)。

 

 附件:地方税协官方网址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地方税协官方网址.doc
文件类型: .doc aa5a1c6b76c6311e56db8767826b61ef.doc (48.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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