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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税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桂税协发[2015]053号

时间:2015-11-06 16:55 来源: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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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

据中税协通知,国家税务总局起草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各所认真组织所内注册税务师与其他从业人员阅提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税务总局网站
    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进入主页点击“《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shuiwulaw@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038)
各事务所如有意见和建议的,请汇总相关意见和建议并于11月20日前汇总报广西税协(电子邮箱gxsxfwb@163.com)。
联系人:关浩   联系电话:0771-5717673。
 
附件:《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文件类型: .doc a19718d9e6643cc69eef9902a233da41.doc (74.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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