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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桂税协发〔2015〕058号

时间:2015-12-01 09:29 来源: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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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各注册税务师:

我会已于11月27日将《关于举办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培训班的通知》(桂税协发〔2015〕057号)在协会网站上公布,定于 12月16日、17日在南宁市南鹰宾馆举办 “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培训班”。

为了及时解决学员当前的疑难问题,经过协会领导与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领导协调沟通,决定在培训班“解读当前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税制改革、营改增等方面的情况”一课时采取互动的形式进行。届时,自治区地税局蒙启华副局长将率领该局政策法规处、劳务税处、财产行为税处和所得税处领导亲临培训现场,为学员解答当前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税制改革、营改增的情况和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方面遇到的问题。为了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互动交流的效果,请参训学员预先准备好拟提问的问题,并将需要税务机关解答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与参加报名表一同提前反馈给广西税协教育培训部。报名和问题反馈邮箱:gxsxpxb@163.com。  

附件:培训班报名与问题反馈统计表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培训班报名与问题反馈统计表.doc
文件类型: .doc 3df7110129fcb59dca4abed0253bc58c.doc (25.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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