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转发中税协《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桂税协发〔2016〕5 号

时间:2016-03-16 11:34 来源: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字体: 大中小】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你们,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学习、研究、领会《办法》及其与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开展相关的变化内容,并遵循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广西税协会员服务部联系。

附件:《关于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6]008号)》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关于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6]008号)》
文件类型: .zip 4b635bed5e30a5bcafd7c69f05392cbc.zip (69.44 KB)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