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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桂税协发〔2016〕7 号

时间:2016-04-13 10:25 来源: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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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充分发挥注税行业服务市场经济、服务税收事业、服务纳税人的社会中介作用,促进注税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6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税协发〔2016〕0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全区税务师事务所税收宣传月工作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紧紧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这一主题,重点做好两个宣传:一是宣传税务师行业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促进诚信纳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宣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加强税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专业人员素质,促进税收事业和税务师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创新形式,精心组织
    今年4月是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全区税务师事务所要全面发挥税收宣传月的品牌效应,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要载体,认真借鉴历年税收宣传月期间注税行业宣传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创新宣传理念,各事务所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本所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这一活动。

    (一)在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将与《注册税务师》杂志社联合举办第六届“税法和税务师知识竞赛”活动。届时,竞赛题目将刊登在中税协网站、微信和《注册税务师》第四期上,各事务所要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参加,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让服务的纳税人、让身边人更加关心税收,关注注册税务师行业。

(二)各税务师事务所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围绕今年税收宣传月“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的主题,创新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注税行业规范发展和在优化涉税中介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广西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各志愿单位可以广西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名义开展活动,借此机会将“同心服务团”公益活动品牌打出去。

(三)各税务师事务所可配合当地税务机关的税收宣传活动,用自身专业优势,为纳税人解惑答疑,树立注册税务师“税务专家”的形象,更好地发挥注册税务师在纳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四)各事务所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介(标语、版报等)和现代媒介(微信、微博、QQ群、网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税收政策和税务师知识。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好的做法及经验,并报送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便于在全区行业交流和推广。

广西税协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1号  邮编:530022

联系人:韦静云 

联系电话:0771-5717634    传真:0771-5717673。

邮箱:gxsxxcb@163.com

    附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6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税协发〔2016〕016号)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6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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