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2016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五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的通知》(中税协发[2016]059号)转发给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12月10日,会期1天。
二、会议地点:北京京仪大酒店(地址:北京海淀区大钟寺东路9号)
三、会议要求:
(一)论文主题请围绕:税制改革、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税收治理现代化、涉税专业服务创新、税收咨询筹划、税务风险管理、税务争议解决以及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方面,请于12月2日前将论文发送至:taxlawyer2015@126.com,邮件主题需标明“第五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论文”,过期不予收录。
(二)本次论坛不收取任何会务及资料费,由于场地有限,所有地方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参会人员需要报名截止至12月6日提交报名表,经中税协确认后方可参加。食、宿等差旅费自理。
四、报名方式:
中税协业务准则部 卫雪鸥 010-68413988转8310
邮箱:ywzz@cctaa.cn
附件:《关于举办“2016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五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的通知》(中税协发[2016]059号)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