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要求,中税协制定了2014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培训基地培训计划(扬州)、西部培训基地培训计划(成都)、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做好工作安排,积极组织有意向的学员报名参加学习。
一、培训项目
2014年,中税协分别在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培训基地、西部培训基地和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举办10期业务精品培训班和1期新任所长培训班(具体课程设置见下表)。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常规培训班不再进行预报名,中税协将根据计划表进行组织安排,每期培训班一般提前30-40天下发培训班通知到地方税协(特殊安排除外)。广西税协将第一时间转发在“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上,各税务师事务所和学员根据计划表中的意向课程开班时间,提前查阅相关通知,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按要求通过“会员管理信息系统——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报名。
2、名额。中税协安排给广西区的名额一般为3-5人/期,名额有限。有意向参加学习的学员在通知下发后尽快报名,广西税协将根据“会员管理信息系统——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中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并参考往期报名后是否如期参加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三、费用。根据往期情况,往返路费、食宿费学员自己承担。凡已缴纳2013年度会费的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非执业会员需交纳培训费。收费标准需查阅每期具体通知。
四、对于该培训计划不明之处,请联系广西税协教育培训部。联系人:何娇,电话:0771-5717634。
附件:中税协2014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