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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税务师事务所参加境外培训等外事活动意向调查的通知

桂税协发〔2017〕9号

时间:2017-03-06 16:44 来源: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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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加强注税行业对外合作交流,进一步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开展国际涉税服务业务,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协会和会员,2017年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将继续协助税务师事务所联系参加境外培训、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年会(AOTCA)及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境外培训班

2017年中税协拟继续协助地方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更有针对性地组织好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境外业务培训班。目前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台湾税务代理人协会、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等相关专业组织均表示可为税务师行业承办专业培训班,相关事项的说明请参阅附件(见附件一)。

二、AOTCA 2017年会

AOTCA 2017年会拟定于10月18-20日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承办方为菲律宾税务管理协会。AOTCA秘书处将于今年下半年发布关于此次会议的参会通知及会议议程,届时广西税协将根据中税协要求转发会议通知。

三、2017年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

2017年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拟定于9月在澳门召开,承办方为澳门税务学会。有关论坛的具体事宜将会另行通知。

四、填报意向调查表

凡有意组织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境外培训、参加AOTCA 2017年会和2017年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的税务师事务所或者个人会员,请按所附调查表,填报2017年度拟组织境外培训及参会的计划,并请于2017年3月24日前反馈至广西税协教育培训部,邮箱:gxsxpxb@163.com。

五、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中税协文件要求,地方税协组织境外培训班人数不少于15人,我区如达到要求人数,则将及时协调落实相关事宜;未达到人数要求不能单独成团时,拟商其他省市组团出行,如果组团不成只能取消,请各事务所理解。

广西税协教育培训部联系人:何  娇  韦静云

电话:0771-5717634

传真:0771-5717673

 

附件:1.关于组织事务所所长境外培训,参加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和AOTCA 2016年会有关事项的说明

   2.关于参加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境外培训、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和AOTCA年会的调查表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


附件:1.关于组织事务所所长境外培训,参加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和AOTCA 2016年会有关事项的说明

2.关于参加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境外培训、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和AOTCA年会的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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