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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查了解税务师行业服务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情况的通知

桂税协发〔2018〕43号

时间:2018-11-14 15:35 来源: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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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

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中税协文件要求,为落实总局要求,宣传推广典型做法,树立税务师行业良好形象,将在全区范围内调查收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服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展的税法宣传、政策辅导、专题讲座、大讲堂、业务培训、公益服务等;

(二)地方税协或税务师事务所在行业内部开展的研讨会议、座谈会、论坛等活动;

(三)税务师事务所出版的书籍刊物、录制的网络培训课程或自行研发的软件工具等。

(四)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将服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情况及时、不定期提交至广西税协会员服务部。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宋彩良   0771-5717645

          关  浩   0771-5717673

会员服务部邮箱:gxsxfwb@163.com

 

税务师行业服务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信息汇总表.docx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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