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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税协《关于印发<纳税申报代理业务指引(试行)>等十二项业务指引意见》的通知

桂税协发〔2019〕2号

时间:2019-01-11 16:05 来源: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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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规范税务师行业的执业行为,推动纳税申报代理等涉税专业服务的标准化,结合行业实际,中税协组织制定了《纳税申报代理业务指引(试行)》等十二项业务指引,现将文件转发你们。

请各税务师事务所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如执行中遇到问题和意见,将意见汇总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广西税协会员服务部。

联系部门: 会员服务部

联 系 人:  宋彩良  0771-5717645

            关  浩  0771-5717673(传真)

电子邮箱: gxsxfwb@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纳税申报代理业务指引(试行)>等十二项执业规范的通知》(中税协发〔2019〕2号).zip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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