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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税协《关于税务师行业贯彻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服务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桂税协发〔2019〕10号

时间:2019-02-25 15:54 来源: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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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现将中税协《关于税务师行业贯彻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服务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9〕0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并就税务师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需认真学习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充分发挥税务师行业专业作用,可通过公益大讲堂、宣讲辅导会、沙龙等方式,向纳税人宣传减税降费的有关具体政策措施。以更加优质的服务,确保纳税人享受税收改革红利。

二、各事务所在开展宣讲工作过程中,积极了解纳税人的涉税诉求和意见,对于现行政策措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照政策落实类、执法规范类、纳税服务类、信息化建设类、法律救济类和其他等6项类分别整理后,填写附件2《税讯》,提交给广西税协会员服务部,电子邮箱gxsxfwb@163.com。

三、各税务师事务所开展上述涉税服务中应严格遵守《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配套制度,规范开展市场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维护税务师行业诚信形象。

以上各项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广西税协会员服务部。

 

附件1:《关于税务师行业贯彻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服务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9〕011号).zip


附件2:《税讯》.docx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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