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会员依法执业、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税务师行业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高效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行业自律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8号)和《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我区行业实际,现将2021年我区行业自律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加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以下简称“事务所”,含异地分所)和税务师个人会员。(本次检查为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个人会员,不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个人会员检查工作另行通知)。
二、年检方式
自查、抽查与举报查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判。其中,随机检查在符合广西疫情防控的条件下启动,均根据其性质、程度、情节等具体情况按章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包括责令整改、处以惩戒等),以公平公正动态监管,确保年检质量。
三、检查内容
1.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提供的涉税专业服务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是否遵守税务师行业业务规范指引,是否签订委托业务协议。
2.涉税专业服务是否诚信规范,是否遵守职业道德,是否遵守行业管理要求。
3、内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业务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并有效执行;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真实;是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
4.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是否履行会员义务。是否及时足额缴纳会费;是否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课程。
5、是否及时更新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个人会员信息情况,会员信息变动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
四、年检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自查阶段(2021年6月15日-7月15日)
1.事务所对照年检内容进行自检、自查,填写年检申报材料。
2.在事务所从业的个人会员进行自检、自查,自查结果报事务所,由事务所统一填写年检申报材料。
事务所及税务师做好自查工作,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二)报送材料阶段(7月31日前)
事务所将年检申报材料(包括事务所单位会员、在事务所从业的个人会员的年检申报材料)上传到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审核。
(三)集中抽查阶段:
广西税协对会员进行专项检查,对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被信访举报、内部管理和经营指标异常的会员,以及拒不履行会员义务等会员,采用重点抽查方式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对已经取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
提示:被抽查事务所安排场地、提供材料及人员配合;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告阶段:
1.汇总整理并公告年检结果。
2.年检合格的事务所将团体及所内个人会员证原件送至税协粘贴年检合格标识。
五、资料提交时间
(一)由各税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统一整理资料,于2021年7月31日前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上传报送。
(二)税务师事务所资料提交清单:
1.《2021年广西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报告书》(附件2);
2.2020年度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加盖公章);
3.2020年度会费缴纳凭证(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4.2020年度税务师事务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
5.2020年度税务师事务所纳税信用评价信息表
(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纳税信用评价信息表方式:登录广西电子税局(https://etax.guangxi.chinatax.gov.cn:9723/web/dzswj/ythclient/mh.html)→我要查询→登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年度查询。)
(三)资料提交方式:
为了方便会员报送资料,本次自律检查资料报送均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报送材料审核”模块报送,地址为:http://www.ecctaa.com/wz/work/portal/login_pc.jsp。登录方式:团体会员号登录,建议使用IE浏览器登录。资料报送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每一页均加盖公章扫描后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文件名请备注为税务师事务所名,支持doc,docx,txt,ppt,xlsx,xls,pdf,jpg,png,gif,zip,rar等格式文件。)
六、工作要求
(一)为了确保自律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广西税协的检查工作安排,确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并按时报送有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弄虚作假的将承担相应责任。要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要加强整改,切实保证检查质量,从而提高服务能力和执业水平。
(二)请各税务师事务所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实行)》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执业,诚信经营,提高服务质量,重视自身的信用等级和积分情况。坚持公平竞争原则,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恶意低价竞争和操纵市场价格行为,不得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
(三)广西税协将加强对行业的监督检查,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其相关制度的要求,依据行业业务规范指引、惩戒制度和诚信记录机制,强化自律管理,对服务程序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制度执行不力的,将按照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对社会公布。
(四)指定专人办理年检工作,务必按时、按规定报送材料,超时后果自负。
(五)年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税协联系。
八、联系部门
会员服务部:
联 系 人:关 浩 0771-5718367、13977156747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1号。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行业自律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8号).doc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