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我区非执业税务师个人会员检查工作的通知

桂税协发〔2021〕41号

时间:2021-07-13 18:32 来源:
【字体: 大中小】

各非执业个人会员:

根据中税协《关于做好2020年行业自律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8号)和《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以及广西税协《关于做好2020年我区税务师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桂税协发〔2020〕45号)等相关要求,广西税协开展2020年度非执业个人会员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加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非执业个人会员。

二、检查年度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一)继续教育。是否完成中税协组织的须不少于10学时的学习。

(二)个人会员是否履行会员义务,是否及时足额缴纳会费。

(三)会员系统信息是否及时更新。

四、检查方式和流程

(一)自检自查阶段。个人会员首先做好自查工作,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会员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系统进行更新。

(二)广西税协抽查阶段。对拒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个人会员,连续两年以上未年检合格的,将检查结果录入会员诚信记录系统。

五、检查资料

(一)个人会员年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个人会员证原件(如未领取的,请自行准备两张2寸免冠照片到现场办理。);

2.中税协网校学时证明;

3.个人会费缴纳凭证。

六、检查时间

非执业个人会员请于2021年10月31日(工作日时间)前,可采取现场办理或邮寄方式(邮费自理)办理年检手续,年检合格的个人会员给予在会员证上贴合格标识。

七、联系部门

会员服务部:

联  系  人: 关  浩 0771-5718367、13977156747

现场办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1号304号办公室。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7月12日


【打印】 【关闭】